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9年交附民字第13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8月28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交附民字第131號原告 丁詩蓓 被告 吳文吉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本院109年度交易字第250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8月28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梁智賢
法官陳雅琪法官蘇珈漪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曾百慶中華民國10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