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2年易字第66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2月29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易字第668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莊竣富被告張耀麟上列被告等因竊盜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9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蔡志明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余富誠中華民國103年12月29日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2年易字第66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2月29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易字第668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莊竣富被告張耀麟上列被告等因竊盜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9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蔡志明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余富誠中華民國10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