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8年度司拍字第105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8年司拍字第105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0月20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司拍字第1056號聲請人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0樓法定代理人甲○○
10樓非訟代理人乙○○相對人丙○○
號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2,000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81條之
17、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㈠相對人丙○○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債務
人對抵押權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債務,設定新臺幣(下同)3,60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民國(下同)民國127年6月5日,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㈡嗣相對人丙○○於97年5月23日向聲請人借用3,000,000元
,借款期限至117年6月11日止,按期平均攤還本息,最後一期清償全部本息餘額。如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詎相對人自98年6月11日起即未依約繳納本息,尚欠本金2,887,611元及利息、違約金,依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其他約定事項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各1件、不動產擔保約定書影本1件、個別磋商條款影本1件、不動產使用狀況同意書影本1件、扣款委託書影本1件、帳戶交易明細資料查詢3件、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各1件等為證。
三、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10月20日
司法事務官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三、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四、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五、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六、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華民國98年10月26日
書記官陳金治┌──────────────────────────────┐│附表:98年度司拍字第1056號│├──┬───────────────┬─┬────┬────┤││土地坐落│地│面積│││編號├───┬────┬───┬──┤├────┤權利範圍│││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目│平方公尺││├──┼───┼────┼───┼──┼─┼────┼────┤│001│台南縣│永康市○○○段│387│建│70.71│全部│└──┴───┴────┴───┴──┴─┴────┴────┘┌───────────────────────────────────────────┐│附表(建物)︰98年度司拍字第1056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附屬建物││││建│││├─┬─┬─┬─┬─┬─┼──┬─┬─┤權利││││││主要建築│一│二│三│騎│合│面│主要│陽│面│││編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積│││積│││││││材料及│││││││建築││││││號│││││││││單│││單│範圍││││││房屋層數│層│層│層│樓│計│位│材料│台│位││├──┼─┼──────┼────┼────┼─┼─┼─┼─┼─┼─┼──┼─┼─┼──┤│001│22│台南縣永康市│台南縣永│3層樓房│34│47│47│12│14│平│鋼筋│4.│平│全部│││4│埔園街426號│康市 永強 │鋼筋混凝│.8│.3│.3│.4│1.│方│混凝│16│方││││││段387地│土造│6│1│1│5│93│公│土造││公││││││號│││││││尺│││尺││├──┴─┴──────┴────┴────┴─┴─┴─┴─┴─┴─┴──┴─┴─┴──┤│陽台2.08平方公尺,陽台2.08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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