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5年簡字第4487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8月18日
裁判案由:稅捐稽徵法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95年度簡字第4487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稅捐稽徵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八十六年度偵字第二二三二六號),本院受命法官進行準備程序中,被告自白犯罪後,本院合議庭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由受命法官逕以簡易判決如下:
主文甲○○共同連續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甲○○與其夫 楊文靜 (民國00年0月00日生,另案經檢察官通緝中)共同基於幫助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甲○○明知於八十二年間並未在如附表所示玉潔開發建設事業有限公司等七十八家公司工作,竟於八十二年間,連續多次在臺北縣、市內泡沫紅茶等處,於楊文靜事先準備好,其上載明表上工人已向各該公司按工計酬具領新台幣(下同)十五萬三千元等不等金額(其所虛報向上述七十八家公司申報之薪資數額詳如附表所示)工資之工資清冊上,按捺指印、蓋用印章,其並提供身分證供比對及影印,而各幫助如附表所示公司等納稅義務人,得據以製作不實扣繳憑單之不正當方法,供稅捐機關備查,並據以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逃漏稅捐(逃漏稅額詳如附表所示),甲○○每次可從中抽取一、二千元不等之佣金圖利。嗣經法務部調查局航業海員調查處循線查知上情。
二、證據
(一)被告甲○○於本院準備程序中之自白。
(二)被告甲○○所按捺指印、蓋用印章之工資清冊及國民身分證等影本。
(三)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中北稽徵所八十七年十月廿八日財北國稅中北徵字第八七0一五八0五號函、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八十九年一月十一日財北國稅審三字第八九00一0九八號函及隨函檢附之薪資所得扣繳憑單。
二、被告行為後,刑法第四十一條業經修正,另五十六條則刪除連續犯之規定,茲整體比較新舊法,以被告行為時之舊法較為有利,爰依刑法第二條第一項前段規定,適用修正前規定。核被告所為,係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其與成年人楊文靜間有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擔,俱為共同正犯。被告先後多次犯行,時間緊接,構成要件相同,顯係基於概括犯意反覆為之,應依連續犯之規定論以一罪,並依法加重其刑。爰審酌被告之品行,與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所生危害、犯罪坦承犯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二項、第四百五十四條第二項,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刑法第二條第一項前段、第十一條前段、(修正前)第二十八條、(修正前)第五十六條、(修正前)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修正前)第二條,判決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95年8月18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連育群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郭宇修中華民國95年8月18日附表:
┌──┬────────┬────┬──────┬──────────┐│編號│公司名稱│所得額│逃漏營利事業│備註│││││所得稅額││├──┼────────┼────┼──────┼──────────┤│1│玉潔開發建設事業│153,000│38,250││││有限公司││││├──┼────────┼────┼──────┼──────────┤│2│僑富興業有限公司│204,000│51,000││├──┼────────┼────┼──────┼──────────┤│3│昌邑事業有限公司│150,000│37,500││├──┼────────┼────┼──────┼──────────┤│4│鉅座開發股份有限│153,600│38,400││││公司││││├──┼────────┼────┼──────┼──────────┤│5│福賓工程有限公司│250,000│0│原核定之所得額已逾所││││││得稅法第八十三條按同││││││業利潤標準核算之所得││││││額,故無漏稅額│├──┼────────┼────┼──────┼──────────┤│6│永森工程行│200,000│50,000││├──┼────────┼────┼──────┼──────────┤│7│豪強工程有限公司│200,000│50,000││├──┼────────┼────┼──────┼──────────┤│8│高助發企業有限公│400,000│100,000││││司││││├──┼────────┼────┼──────┼──────────┤│9│銘銓工程股份有限│100,000│25,000││││公司││││├──┼────────┼────┼──────┼──────────┤│10│輝祥工程有限公司│150,000│37,500││├──┼────────┼────┼──────┼──────────┤│11│安志工程行│180,000│45,000││├──┼────────┼────┼──────┼──────────┤│12│廣昇營造工程有限│300,000│75,000││││公司││││├──┼────────┼────┼──────┼──────────┤│13│明鈞工程行│200,000│50,000││├──┼────────┼────┼──────┼──────────┤│14│明富工程行│135,000│33,750││├──┼────────┼────┼──────┼──────────┤│15│坤台企業有限公司│250,000│62,500││├──┼────────┼────┼──────┼──────────┤│16│靜宜工程有限公司│250,000│62,500││├──┼────────┼────┼──────┼──────────┤│17│振紘水電行│100,000│25,000││├──┼────────┼────┼──────┼──────────┤│18│永行工程有限公司│250,000│62,500││├──┼────────┼────┼──────┼──────────┤│19│楊雄企業有限公司│220,000│55,000││├──┼────────┼────┼──────┼──────────┤│20│東湧工程有限公司│216,000│54,000││├──┼────────┼────┼──────┼──────────┤│21│欣毅工程有限公司│258,000│64,500││├──┼────────┼────┼──────┼──────────┤│22│瑞記營造有限公司│200,000│50,000││├──┼────────┼────┼──────┼──────────┤│23│偉泰工程有限公司│200,000│50,000││├──┼────────┼────┼──────┼──────────┤│24│協源營造有限公司│200,000│50,000││├──┼────────┼────┼──────┼──────────┤│25│品晶砂石行│60,000│15,000││├──┼────────┼────┼──────┼──────────┤│26│品鑫工程企業有限│240,000│60,000││││公司││││├──┼────────┼────┼──────┼──────────┤│27│建瑜工程有限公司│239,640│59,910││├──┼────────┼────┼──────┼──────────┤│28│勝一工程有限公司│300,000│75,000││├──┼────────┼────┼──────┼──────────┤│29│東俋有限公司│200,000│50,000││├──┼────────┼────┼──────┼──────────┤│30│信鑑鋼鐵有限公司│234,000│58,500││├──┼────────┼────┼──────┼──────────┤│31│續造企業有限公司│300,000│75,000││├──┼────────┼────┼──────┼──────────┤│32│聯發工程行│210,000│0│原核定之所得額已逾所││││││得稅法第八十三條按同││││││業利潤標準核算之所得││││││額,故無漏稅額│├──┼────────┼────┼──────┼──────────┤│33│美而富有限公司│200,000│0│原核定之所得額已逾所││││││得稅法第八十三條按同││││││業利潤標準核算之所得││││││額,故無漏稅額│├──┼────────┼────┼──────┼──────────┤│34│金慶珍銀樓│186,000│0│加計甲○○所得後未逾││││││自行調整適用擴大書面││││││審核之所得額,故無漏││││││稅額│├──┼────────┼────┼──────┼──────────┤│35│全和鋼鐵有限公司│302,000│75,500││├──┼────────┼────┼──────┼──────────┤│36│喬煌企業有限公司│160,000││原核定之所得額已逾所││││││得稅法第八十三條按同││││││業利潤標準核算之所得││││││額,故無漏稅額│├──┼────────┼────┼──────┼──────────┤│37│全球保險代理人股│117,878│29,470││││份有限公司││││├──┼────────┼────┼──────┼──────────┤│38│亞昇營造事業有限│300,000│75,000││││公司││││├──┼────────┼────┼──────┼──────────┤│39│鈞剛貿易股份有限│152,800│38,200││││公司││││├──┼────────┼────┼──────┼──────────┤│40│永富土木工程行│200,040│0│原核定之所得額已逾所││││││得稅法第八十三條按同││││││業利潤標準核算之所得││││││額,故無漏稅額│├──┼────────┼────┼──────┼──────────┤│41│森建工程行│120,000│0│加計甲○○所得後未逾││││││自行調整適用擴大書面││││││審核之所得額,故無漏││││││稅額│├──┼────────┼────┼──────┼──────────┤│42│花園城營造工程股│200,000│50,000││││份有限公司││││├──┼────────┼────┼──────┼──────────┤│43│德治實業工程行│79,000│19,750││├──┼────────┼────┼──────┼──────────┤│44│信欣營造股份有限│200,000│50,000││││公司││││├──┼────────┼────┼──────┼──────────┤│45│宜尊工程企業有限│250,000│0│原核定之所得額已逾所│││公司│││得稅法第八十三條按同││││││業利潤標準核算之所得││││││額,故無漏稅額│├──┼────────┼────┼──────┼──────────┤│46│連福工程行│250,000│0│原核定之所得額已逾所││││││得稅法第八十三條按同││││││業利潤標準核算之所得││││││額,故無漏稅額│├──┼────────┼────┼──────┼──────────┤│47│仲峰程有限公司│200,000│50,000││├──┼────────┼────┼──────┼──────────┤│48│坤川有限公司│249,996│62,499││├──┼────────┼────┼──────┼──────────┤│49│成基工程行│250,000│62,500││├──┼────────┼────┼──────┼──────────┤│50│建通鋼鐵有限公司│300,000│75,000││├──┼────────┼────┼──────┼──────────┤│51│上賀股份有限公司│300,000│75,000││├──┼────────┼────┼──────┼──────────┤│52│鉅福興業有限公司│250,000│62,500││├──┼────────┼────┼──────┼──────────┤│53│軾雄有限公司│250,000│62,500││├──┼────────┼────┼──────┼──────────┤│54│昇謚企業社│200,000│50,000││├──┼────────┼────┼──────┼──────────┤│55│萬欽企業社│150,000│37,500││├──┼────────┼────┼──────┼──────────┤│56│豪晟工程有限公司│250,000│62,500││├──┼────────┼────┼──────┼──────────┤│57│旺峰電工程有限公│178,000│44,500││││司││││├──┼────────┼────┼──────┼──────────┤│58│天乙土木包工業│250,000│62,500││├──┼────────┼────┼──────┼──────────┤│59│天旺工程有限公司│200,000│50,000││├──┼────────┼────┼──────┼──────────┤│60│祥星工程有限公司│258,000│64,500││├──┼────────┼────┼──────┼──────────┤│61│崧悅鋼鐵有限公司│200,000│50,000││├──┼────────┼────┼──────┼──────────┤│62│建利工程行│250,000│62,500││├──┼────────┼────┼──────┼──────────┤│63│隆豐營造有限公司│300,000│75,000││├──┼────────┼────┼──────┼──────────┤│64│章福工程有限公司│236,500│59,125││├──┼────────┼────┼──────┼──────────┤│65│財團法人基督教晨│92,500│23,125││││曦會││││├──┼────────┼────┼──────┼──────────┤│66│貴長企業有限公司│250,000│62,500││├──┼────────┼────┼──────┼──────────┤│67│春岏工程有限公司│200,000│50,000││├──┼────────┼────┼──────┼──────────┤│68│成明工程有限公司│300,000│75,000││├──┼────────┼────┼──────┼──────────┤│69│光宗工程行│216,000│54,000││├──┼────────┼────┼──────┼──────────┤│70│太元有限公司│200,000│50,000││├──┼────────┼────┼──────┼──────────┤│71│東來建設有限公司│240,000│60,000││├──┼────────┼────┼──────┼──────────┤│72│達仁工程有限公司│250,000│62,500││├──┼────────┼────┼──────┼──────────┤│73│光宗工程行│216,000│54,000││├──┼────────┼────┼──────┼──────────┤│74│健筌工程有限公司│200,000│50,000││├──┼────────┼────┼──────┼──────────┤│75│大福光營造廠│200,000│50,000││├──┼────────┼────┼──────┼──────────┤│76│建勤企業社│200,000│50,000││├──┼────────┼────┼──────┼──────────┤│77│立台土木包工業│150,000│37,500││├──┼────────┼────┼──────┼──────────┤│78│端儀營造工程有限│185,000│46,250││││公司││││└──┴────────┴────┴──────┴──────────┘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教唆或幫助犯第四十一條或第四十二條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執行業務之律師或會計師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