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催字第48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司催字第48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7月16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催字第488號聲請人昱倫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蔡騏鴻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具狀詳細說明票據遺失過程,其中應包含遺失地點為何在受款人統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系爭支票是否已交付予受款人?中華民國108年7月1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怡秋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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