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司促字第2606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司促字第260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1月14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促字第2606號債權人 陳謝雪 即邑得工程行代理人 張勝吉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總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許廷輝 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補債權人陳謝雪即邑得工程行之代理人張勝吉之委任狀。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0年1月1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盧妙宜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0年1月14日
書記官童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