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109年上訴字第6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6月23日
裁判案由:妨害風化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裁定109年度上訴字第61號上訴人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王雅慧
徐永隆共同選任辯護人邱聰安律師上列上訴人因妨害風化案件,不服臺灣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2號中華民國109年3月5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6月23日
刑事庭審判長法官邱志平
法官王紋瑩法官林碧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9年6月23日
書記官徐珮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