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2年家上字第1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8月02日
裁判案由:離婚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12年度家上字第12號上訴人乙○○訴訟代理人 王進勝 律師
張釗銘 律師被上訴人甲○○訴訟代理人 薛國棟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離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8月2日
家事法庭
法官黃悅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2年8月2日
書記官黃楠婷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2年家上字第1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8月02日
裁判案由:離婚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12年度家上字第12號上訴人乙○○訴訟代理人 王進勝 律師
張釗銘 律師被上訴人甲○○訴訟代理人 薛國棟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離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8月2日
家事法庭
法官黃悅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2年8月2日
書記官黃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