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1870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1870號

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佳文

訴訟代理人 林沛嫻

被告 王銘村

王珮瑜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因尚有應行調查之事項,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2月3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王奕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4年2月3日

書記官張祐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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