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0年度司促字第7750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0年司促字第7750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0月05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00年度司促字第7750號債權人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沈臨龍 債務人 吳來福
許清俊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給付新臺幣(下同)1,485,961,000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500元。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即聲請狀)所載。
三、債務人對於本命令,得於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如債務人不於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中華民國100年10月5日
司法事務官本事件確定後,本院依職權以平信自動發給確定證明書,如債務人送達未到或寄存送達者,本院亦逕依職權查址後另行再為送達;聲請人於收受本支付命令40日後,如尚未收到確定證明書者,得自行具狀聲請核發確定證明書,確定與否,本院當另行函覆。
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法聲請更正或補充裁定。
附表:
┌─┬─────┬───────┬──────┬───────┬───────┐│序│本金│利息起迄日│利息計算方式│違約金起迄日│違約金計算方式││號│(新臺幣)│││││├─┼─────┼───────┼──────┼───────┼───────┤│1│20,720,000│民國87年7月1│年息6.975%│民國87年8月2│逾期在6個月以│││元│日起至清償日止││日起至清償日止│內者依左列利率│├─┼─────┼───────┼──────┼───────┤10%,逾期超過││2│31,080,000│民國87年7月1│年息9.10%│民國87年8月2│6個月者依左列│││元│日起至清償日止││日起至清償日止│利率20%計算│├─┼─────┼───────┼──────┼───────┤││3│31,080,000│民國87年7月1│年息9.35%│民國87年8月2││││元│日起至清償日止││日起至清償日止││├─┼─────┼───────┼──────┼───────┤││4│83,297,500│民國87年7月1│年息6.975%│民國87年8月2││││元│日起至清償日止││日起至清償日止││├─┼─────┼───────┼──────┼───────┤││5│181,785,50│民國87年7月1│年息6.25%│民國87年8月2││││0元│日起至清償日止││日起至清償日止││├─┼─────┼───────┼──────┼───────┤││6│53,082,500│民國87年7月1│年息8.975%│民國87年8月2││││元│日起至清償日止││日起至清償日止││├─┼─────┼───────┼──────┼───────┤││7│61,173,000│民國87年7月1│年息9.35%│民國87年8月2││││元│日起至清償日止││日起至清償日止││├─┼─────┼───────┼──────┼───────┤││8│9,367,500│民國87年8月1│年息8.975%│民國87年9月2││││元│日起至清償日止││日起至清償日止││├─┼─────┼───────┼──────┼───────┤││9│446,541,00│民國87年7月1│年息6.975%│民國87年8月2││││0元│日起至清償日止││日起至清償日止││├─┼─────┼───────┼──────┼───────┤││10│276,320,00│民國87年7月1│年息8.85%│民國87年8月2││││0元│日起至清償日止││日起至清償日止││├─┼─────┼───────┼──────┼───────┤││11│23,680,000│民國87年8月1│年息8.85%│民國87年9月2││││元│日起至清償日止││日起至清償日止││├─┼─────┼───────┼──────┼───────┤││12│153,580,00│民國87年7月1│年息6.975%│民國87年8月2││││0元│日起至清償日止││日起至清償日止││├─┼─────┼───────┼──────┼───────┤││13│38,190,000│民國87年7月1│年息9.35%│民國87年8月2││││元│日起至清償日止││日起至清償日止││├─┼─────┼───────┼──────┼───────┤││14│11,396,000│民國87年8月1│年息6.25%│民國87年9月2││││元│日起至清償日止││日起至清償日止││├─┼─────┼───────┼──────┼───────┤││15│14,868,000│民國87年8月1│年息7.10%│民國87年9月2││││元│日起至清償日止││日起至清償日止││├─┼─────┼───────┼──────┼───────┤││16│24,900,000│民國87年8月1│年息6.35%│民國87年9月2││││元│日起至清償日止││日起至清償日止││├─┼─────┼───────┼──────┼───────┤││17│12,450,000│民國87年8月1│年息9.10%│民國87年9月2││││元│日起至清償日止││日起至清償日止││├─┼─────┼───────┼──────┼───────┤││18│12,450,000│民國87年8月1│年息9.35%│民國87年9月2││││元│日起至清償日止││日起至清償日止││└─┴─────┴───────┴──────┴───────┴───────┘附註:嗣後遞狀及其信封請註明案號及股別。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