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司催字第61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司催字第61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1月05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催字第612號聲請人 蘇國材 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股票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送達之日起10日內將本公示催告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1日,聲請人未依規定登載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三、持有前項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5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華民國103年11月5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張佳誼┌──────────────────────────────────────────────────┐│附表:103年度司催字第612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01│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77-ND-15237-0│股票│1│1000││││││││││├─┼───────────────┼──────────────┼────┼───┼────┼───┤│02│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81-ND-83514-5│股票│1│1000││││││││││├─┼───────────────┼──────────────┼────┼───┼────┼───┤│03│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82-ND-000000-0│股票│1│1000││││││││││├─┼───────────────┼──────────────┼────┼───┼────┼───┤│04│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83-ND-000000-0│股票│1│1000││││││││││├─┼───────────────┼──────────────┼────┼───┼────┼───┤│05│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83-ND-000000-0│股票│1│1000││││││││││├─┼───────────────┼──────────────┼────┼───┼────┼───┤│06│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84-ND-000000-0│股票│1│1000││││││││││├─┼───────────────┼──────────────┼────┼───┼────┼───┤│07│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股票│1│1000││││││││││├─┼───────────────┼──────────────┼────┼───┼────┼───┤│08│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86-ND-000000-0│股票│1│1000││││││││││├─┼───────────────┼──────────────┼────┼───┼────┼───┤│09│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股票│1│1000││││││││││├─┼───────────────┼──────────────┼────┼───┼────┼───┤│10│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77-NX-87-0│股票│1│70││││││││││├─┼───────────────┼──────────────┼────┼───┼────┼───┤│11│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77-NX-274-0│股票│1│502││││││││││├─┼───────────────┼──────────────┼────┼───┼────┼───┤│12│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77-NX-595-1│股票│1│628││││││││││├─┼───────────────┼──────────────┼────┼───┼────┼───┤│13│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78-NX-1542-0│股票│1│574││││││││││├─┼───────────────┼──────────────┼────┼───┼────┼───┤│14│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78-NX-1951-0│股票│1│86││││││││││├─┼───────────────┼──────────────┼────┼───┼────┼───┤│15│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79-NX-3813-2│股票│1│304││││││││││├─┼───────────────┼──────────────┼────┼───┼────┼───┤│16│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79-NX-5898-6│股票│1│244││││││││││├─┼───────────────┼──────────────┼────┼───┼────┼───┤│17│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80-NX-8098-5│股票│1│511││││││││││├─┼───────────────┼──────────────┼────┼───┼────┼───┤│18│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81-NX-12098-0│股票│1│906││││││││││├─┼───────────────┼──────────────┼────┼───┼────┼───┤│19│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82-NX-17096-0│股票│1│165││││││││││├─┼───────────────┼──────────────┼────┼───┼────┼───┤│20│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83-NX-22098-6│股票│1│735││││││││││├─┼───────────────┼──────────────┼────┼───┼────┼───┤│21│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84-NX-30597-8│股票│1│167││││││││││├─┼───────────────┼──────────────┼────┼───┼────┼───┤│22│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85-NX-41596-6│股票│1│307││││││││││├─┼───────────────┼──────────────┼────┼───┼────┼───┤│23│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86-NX-55094-9│股票│1│707││││││││││├─┼───────────────┼──────────────┼────┼───┼────┼───┤│24│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87-NX-72035-0│股票│1│668││││││││││├─┼───────────────┼──────────────┼────┼───┼────┼───┤│25│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88-NX-74030-6│股票│1│778││││││││││├─┼───────────────┼──────────────┼────┼───┼────┼───┤│26│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731C-20Z08020│股票│1│930││││││││││├─┼───────────────┼──────────────┼────┼───┼────┼───┤│27│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861C-33ZA4633│股票│1│255││││││││││├─┼───────────────┼──────────────┼────┼───┼────┼───┤│28│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871C-34D07313│股票│1│1000││││││││││├─┼───────────────┼──────────────┼────┼───┼────┼───┤│29│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871C-34ZA3939│股票│1│48││││││││││├─┼───────────────┼──────────────┼────┼───┼────┼───┤│30│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88NX-00000000-0│股票│1│576││││││││││└─┴───────────────┴──────────────┴────┴───┴────┴───┘附記:
一、有關刊登事宜(除附記免登載外,其餘應全部登載),悉由聲請人自行選報刊登,本院並未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請勿受騙。
二、聲請人如未於主文第2項所示時間內登載新聞紙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三、請先校對無誤後,將該新聞紙全版保存(請勿剪開),並於刊登新聞紙滿5個月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另行持本公示催告及保存之新聞紙全版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
四、限登全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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