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4年訴字第1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4月09日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等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訴字第13號原告 李秋月 訴訟代理人 劉民雄 被告 周德川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4年4月9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謝宜雯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4月9日
書記官吳紫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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