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519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108年台上字第51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9月12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台上字第519號上訴人保證責任台東縣東台灣原住民造林勞動合作社法定代理人 李信毅 訴訟代理人 黃柏霖 律師被上訴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法定代理人 蕭崇仁 訴訟代理人 劉惠利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6年3月21日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第二審判決(105年度上字第363號),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上訴駁回。
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理由按上訴第三審法院,非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又提起上訴,上訴狀內應記載上訴理由,表明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暨依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其依民事訴訟法第469條之1規定提起上訴者,並應具體敘述為從事法之續造、確保裁判之一致性或其他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重要性之理由,同法第467條、第470條第2項定有明文。而依同法第468條規定,判決不適用法規或適用不當者,為違背法令;依同法第469條規定,判決有該條所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為當然違背法令。是當事人提起上訴,如以同法第469條所列各款情形為理由時,其上訴狀或理由書應表明該判決有合於各該條款規定情形之具體內容,及係依何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如依同法第468條規定,以原判決有不適用法規或適用法規不當為理由時,其上訴狀或理由書應表明該判決所違背之法令條項,有關解釋字號,或成文法以外之習慣或法理等及其具體內容,暨係依何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並具體敘述為從事法之續造、確保裁判之一致性或其他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重要性之理由。上訴狀或理由書如未依上述方法表明,或其所表明者與上開法條規定不合時,即難認為已合法表明上訴理由,其上訴自非合法。本件上訴人對於原判決提起上訴,雖以該判決違背法令為由,惟核其上訴理由狀所載內容,係就原審取捨證據、認定事實及解釋契約之職權行使,指摘其為不當,並就原審所為論斷,泛言未論斷或論斷矛盾,而未表明該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暨依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並具體敘述為從事法之續造、確保裁判之一致性或其他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重要性之理由,難認其已合法表明上訴理由。依首揭說明,應認其上訴為不合法。末查,原審依卷內證據認上訴人為撫育工作時,違反系爭契約第2條第㈣項第1款第⑴目約定,使用割草機施作,致誤傷828株土肉桂母樹,造成該等母樹嗣後罹患病蟲害,未達系爭契約第2條第㈣項第6款第⑵目約定之健壯母樹標準。依系爭契約第11條第㈢項第4款前段約定,因可歸責於上訴人之事由,致被上訴人於民國102年8月6日終止部分契約,該部分所占契約金額比率計算之保證金為新臺幣(下同)39萬5531元,被上訴人予以沒收,洵屬有據。又階段工作完成,應依系爭契約第12條第㈡項約定辦理驗收,並作成驗收紀錄,該階段工作完成並辦理驗收時,即所謂「驗收交苗」。上訴人因可歸責於其之事由,誤傷母樹達828株,屬重大違約事項,該瑕疵不能改正,該等母樹嗣後罹患病蟲害,不符合前述系爭契約第2條第㈣項第6款第⑵目所明定之「健壯母樹」標準。系爭撫育工作之「最低育成健壯母樹苗木數量」為1800株,「每株母樹單價成本」為5961.03元,系爭採穗園實際驗收之健壯母樹數量為1172株,被上訴人依第12條第㈣項第2款第⑵目約定,請求上訴人給付「實際驗收數量」與「最低育成健壯母樹苗木數量」相減,乘以「每株母樹單價成本」之賠償374萬3527元,為有理由。另被上訴人於101年7月至同年12月間,應給付上訴人之撫育工作費用28萬6535元,其中「除草2次」項目之費用合計為2萬8728元,依系爭契約第12條第㈨項違約罰款約定,因上訴人使用割草機致割傷母樹之瑕疵不能改正,應罰該除草項工作費用之10%,為2873元。審酌本件於上訴人撫育期間,採穗園之土肉桂母樹至少死亡
150株;系爭土肉桂母樹遭割傷情況嚴重,且因病蟲害蔓延,苗木全部截幹,造成被上訴人至少有5年期間無法採穗扦插,致整個樹種復育計畫中斷。審酌上訴人違約情節重大,及被上訴人所受損害等情,難認本件有違約金過高而顯失公平情形,因而認上訴人應給付上揭金額本息,為被上訴人勝訴之判決,駁回上訴人之上訴,尚無違背法令可言。至原判決贅列之其他理由,無論當否,要與裁判結果不生影響,附此敘明。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不合法。依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444條第1項、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8年9月12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官劉靜嫻
法官高金枝法官李媛媛法官黃麟倫法官林恩山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108年9月23日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