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除字第2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1月22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9年度除字第29號聲請人 陳明秋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一○八年度司催字第一三五六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9年1月22日
民事第九庭法官劉台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9年1月22日
書記官吳芳玉┌────────────────────────────────────┐│附表:109年度除字第2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種類│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不定額股│87NX0000000-0│1│126│││(現已更名為國票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2│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仟股│85ND0000000-0│1│1,000│││(現已更名為國票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3│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仟股│85ND0000000-0│1│1,000│││(現已更名為國票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4│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仟股│85ND0000000-0│1│1,000│││(現已更名為國票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