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海商上更(一)字第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海商上更(一)字第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1月27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03年度海商上更㈠字第2號
上訴人ALLIANZGlobalCorporate&SpecialtyAG法定代理人VolkerDierks法定代理人WolfgangJuerss訴訟代理人 王國傑 律師複代理人 陳思涵 律師被上訴人SKShippingCo.,Ltd法定代理人Kyu-HoWhang訴訟代理人 程學文 律師被上訴人EXPERTINVESTMENTINC.
ORDERShippingCo.,Ltd上二人共同法定代理人GeorgeSkiathitis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劉貞鳳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已於民國103年11月4日言詞辯論終結。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辯論程序並再行準備程序,期日另定,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11月27日
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官蔡明宛法官謝靜雯法官黃科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11月28日
書記官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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