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除字第2211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6年度除字第2211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6年度催字第131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6年8月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6年8月31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蕭清清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6年8月31日
書記官林秀娥┌───────────────────────────┐│附表:96年度除字第2211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1│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0│1│200│├──┼──────────┼───────┼──┼──┤│002│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0│1│330│├──┼──────────┼───────┼──┼──┤│003│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1│253│├──┼──────────┼───────┼──┼──┤│004│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0│1│333│├──┼──────────┼───────┼──┼──┤│005│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000-0│1│200│├──┼──────────┼───────┼──┼──┤│006│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1│120│├──┼──────────┼───────┼──┼──┤│007│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1│132│├──┼──────────┼───────┼──┼──┤│008│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1│145│├──┼──────────┼───────┼──┼──┤│009│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1│127│├──┼──────────┼───────┼──┼──┤│010│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