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司促字第1115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5月02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促字第11157號債權人蔡淑玲債務人何鶯生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利息部分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本件是否請求利息?如是,則利率為何?中華民國107年5月2日
民事第七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司促字第1115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5月02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促字第11157號債權人蔡淑玲債務人何鶯生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利息部分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本件是否請求利息?如是,則利率為何?中華民國107年5月2日
民事第七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