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6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年司執消債更字第6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9月18日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60號債務人 范雲嬌 代理人 林契名 律師(法扶律師)上列聲請人聲請更生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08年8月7日所為之裁定,應裁定更正如下:
主文原裁定原本及正本關於理由欄第二點倒數第七行「65.24」之記載,應更正為「69.37」。
原裁定原本及正本之附件一,應更正為本裁定之附件一。
理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之;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前開規定於裁定準用之。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第239條分別定有明文。又按關於更生或清算之程序,除本條例別有規定外,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條亦有明文。
二、查本院前開之裁定原本及正本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應予更正。
三、爰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華民國108年9月1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廖雅雯附件一:更生方案┌────────────────────────────────────┐│壹、更生方案內容│├────────────────────────────────────┤│1.認可裁定確定之翌月起,每1月為1期,共72期。││2.每期在每月15日給付,每期清償新臺幣(下同)3,585元。債權人分配金額如下││貳每期可分配金額欄位所示。││3.債務總金額:8,378,121元。││4.清償總金額:258,120元。││5.總清償比例:3.08%。│├────────────────────────────────────┤│貳、更生清償分配表│├──┬──────────────┬─────┬────────────┤│編號│債權人│債權金額│每期可分配金額│├──┼──────────────┼─────┼────────────┤│1│國泰世華商業銀行│613986│263│├──┼──────────────┼─────┼────────────┤│2│臺灣中小企業銀行│469313│201│├──┼──────────────┼─────┼────────────┤│3│兆豐國際商業銀行│91846│39│├──┼──────────────┼─────┼────────────┤│4│臺灣新光商業銀行│329700│141│├──┼──────────────┼─────┼────────────┤│5│台新國際商業銀行│623416│267│├──┼──────────────┼─────┼────────────┤│6│華南商業銀行│490553│210│├──┼──────────────┼─────┼────────────┤│7│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820│├──┼──────────────┼─────┼────────────┤│8│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691│├──┼──────────────┼─────┼────────────┤│9│滙豐(台灣)商業銀行│483451│207│├──┼──────────────┼─────┼────────────┤│10│聯邦商業銀行│494582│211│├──┼──────────────┼─────┼────────────┤│11│臺灣土地銀行│311304│133│├──┼──────────────┼─────┼────────────┤│12│遠東國際商業銀行│331160│142│├──┼──────────────┼─────┼────────────┤│13│玉山商業銀行│324910│139│├──┼──────────────┼─────┼────────────┤│14│立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7629│25│├──┼──────────────┼─────┼────────────┤│15│台北富邦商業銀行│225642│96│├──┼──────────────┼─────┼────────────┤││合計│0000000│3585│├──┴──────────────┴─────┴────────────┤│參、補充說明││一、債務人於履行更生方案前,應自行向各債權人詢問還款方式。如債權人為金融││機構,債務人得以書面請求最大債權金融機構統一辦理收款及撥付款項之作業││。││二、更生方案如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三、有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發生,致債務人遲延給付,應許延緩一期給付,但履行││期應順延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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