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聲字第3004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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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聲字第300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聲請沒入保證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聲字第3004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楊勝煌具保人蘇軒慧上被告因妨害公務案件,經聲請人聲請沒入保證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蘇軒慧繳納之保證金新臺幣壹萬元,沒入之。
理由
一、受刑人楊勝煌前因妨害公務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定保證金新臺幣1萬元,由具保人蘇軒慧繳納現金後,已將受刑人釋放。
二、按受刑人逃匿之事實,業經本院審核卷附之在監在押紀錄表、戶役政連結作業系統、刑事被告現金保證書、收據、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送達證書、拘票、報告書等影本屬實,認該聲請為正當,應沒入具保人所繳納之保證金1萬元。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118條、第121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1年7月31日
刑事第八庭法官林慧英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陳玲誼中華民國101年7月31日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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