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附民字第130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8月23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字第1300號附民原告 呂學桐 附民被告 賴勁源 上列被告因洗錢防制法等案件(113年度金簡字第370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8月23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陳振謙
法官廖建瑋法官張瑞德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鄭瓊琳中華民國1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