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除字第841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6月23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4年度除字第841號聲請人 張辰榛 (原名 張淵新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231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年3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4年6月23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張宇葭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4年6月23日
書記官林欣慧┌─────────────────────────────────┐│附表:104年度除字第841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78N797217│1│600│││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02│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78N833134│1│48│││工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