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7年度上字第34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7年上字第34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1月29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107年度上字第348號上訴人 允瑞富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添進 被上訴人社團法人台中市仁化工業區廠商協進會法定代理人 張德修 訴訟代理人 張績寶 律師複代理人 徐祐偉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及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1月29日
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官許秀芬
法官簡燕子法官顏世傑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麗琴中華民國10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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