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2年度易字第24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2年易字第24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4月12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易字第246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龔振豪
蔡逸儒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2年4月12日
刑事第十庭法官鄭燕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鄭佩玉中華民國10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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