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智易字第23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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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智易字第2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6月28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1年度智易字第23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益秋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1年6月28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吳孟潔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育蘋中華民國11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