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司票字第710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2月05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票字第7102號聲請人廣至環球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羅守治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童政雄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聲請狀末之公司章及委任狀末之公司與法定代理人 印文 (不得以彩色影印代替)。
中華民國103年12月5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徐含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