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除字第1212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除字第121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7月18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1年度除字第1212號聲請人 洪慶祐 代理人 魏綵羿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48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1年6月2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1年7月18日
民事第七庭法官黃柄縉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1年7月18日
書記官洪仕萱┌───────────────────────────────────────────────────┐│附表:101年度除字第1212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1│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1│1000││├──┼───────────────┼──────────────┼────┼───┼────┼───┤│002│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8NX0000000││1│200││├──┼───────────────┼──────────────┼────┼───┼────┼───┤│003│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0000││1│240││├──┼───────────────┼──────────────┼────┼───┼────┼───┤│004│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1│144││├──┼───────────────┼──────────────┼────┼───┼────┼───┤│005│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1│158││├──┼───────────────┼──────────────┼────┼───┼────┼───┤│006│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1│174││├──┼───────────────┼──────────────┼────┼───┼────┼───┤│007│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1│153││├──┼───────────────┼──────────────┼────┼───┼────┼───┤│008│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1│206││├──┼───────────────┼──────────────┼────┼───┼────┼───┤│009│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1│159││├──┼───────────────┼──────────────┼────┼───┼────┼───┤│010│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0││1│194││├──┼───────────────┼──────────────┼────┼───┼────┼───┤│011│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0││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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