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7年度上易字第4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7年上易字第4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6月12日

裁判案由:確認建物所有權歸屬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107年度上易字第47號上訴人 李明三 兼訴訟代理人 李豐裕 被上訴人臺灣雲林農田水利會法定代理人 林文瑞 訴訟代理人 黃裕中 律師被上訴人 冷明珍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建物所有權歸屬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7年6月12日
民事第三庭受命法官高榮宏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
書記官許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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