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2年司票字第18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7月02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強制執行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簡易庭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票字第181號聲請人 呂秋香 上列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李大明 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一、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請補繳本票原本一張。
二、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2年7月2日
南投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2年司票字第18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7月02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強制執行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簡易庭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票字第181號聲請人 呂秋香 上列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李大明 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一、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請補繳本票原本一張。
二、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2年7月2日
南投簡易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