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司司字第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1月07日
裁判案由:呈報清算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司司字第3號聲請人 何英津 上列聲請人聲請呈報清算人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民國109年11月27日選舉清算人之股東會出席簽到表(如係委託他人出席者,並應提出委託書)。
中華民國110年1月7日
民事第二庭司法事務官邱志忠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司司字第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1月07日
裁判案由:呈報清算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司司字第3號聲請人 何英津 上列聲請人聲請呈報清算人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民國109年11月27日選舉清算人之股東會出席簽到表(如係委託他人出席者,並應提出委託書)。
中華民國110年1月7日
民事第二庭司法事務官邱志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