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271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6月08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2716號原告甲○○訴訟代理人 蘇俊誠 律師
蘇榮達 律師被告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灣南區辦事處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 黃祖裕 律師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95年6月8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黃呈熹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5年6月8日
書記官曾瓊玉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271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6月08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2716號原告甲○○訴訟代理人 蘇俊誠 律師
蘇榮達 律師被告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灣南區辦事處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 黃祖裕 律師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95年6月8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黃呈熹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5年6月8日
書記官曾瓊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