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0年度上字第6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0年上字第6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7月03日

裁判案由:撤銷股東會決議等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上字第六三號
上訴人啟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上訴人永昌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戊○○被上訴人瑞峰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被上訴人師延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被上訴人丁○○右當事人間撤銷股東會決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三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第二庭
法官簡色嬌右為正本係照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三日
法院書記官彭筱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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