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648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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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除字第64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1月0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9年度除字第648號聲請人 李滄祺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7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年11月2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0年1月6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蔡美華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10年1月6日
書記官黃善應┌──────────────────────────────────────────────┐│支票附表:109年度除字第648號│├──┬─────────┬─────────┬──────┬──────┬──────┬──┤│編號│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支票號碼│備考│││暨負責人│││(新臺幣)│││├──┼─────────┼─────────┼──────┼──────┼──────┼──┤│001│傑泰汽車有限公司邱│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西│108年11月20│20,000元│AI0000000││││創發│屯分行│日││││├──┼─────────┼─────────┼──────┼──────┼──────┼──┤│002│傑泰汽車有限公司邱│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西│108年11月20│13,000元│AI0000000││││創發│屯分行│日││││├──┼─────────┼─────────┼──────┼──────┼──────┼──┤│003│傑泰汽車有限公司邱│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西│109年1月20日│13,000元│AI0000000││││創發│屯分行│││││├──┼─────────┼─────────┼──────┼──────┼──────┼──┤│004│傑泰汽車有限公司邱│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西│109年1月20日│20,000元│AI0000000││││創發│屯分行│││││├──┼─────────┼─────────┼──────┼──────┼──────┼──┤│005│傑泰汽車有限公司邱│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西│109年3月20日│20,000元│AI0000000││││創發│屯分行│││││├──┼─────────┼─────────┼──────┼──────┼──────┼──┤│006│傑泰汽車有限公司邱│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西│109年5月20日│20,000元│AI0000000││││創發│屯分行│││││├──┼─────────┼─────────┼──────┼──────┼──────┼──┤│007│傑泰汽車有限公司邱│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西│109年5月20日│13,000元│AI0000000││││創發│屯分行│││││├──┼─────────┼─────────┼──────┼──────┼──────┼──┤│008│傑泰汽車有限公司邱│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西│109年7月20日│13,000元│AI0000000││││創發│屯分行│││││├──┼─────────┼─────────┼──────┼──────┼──────┼──┤│009│傑泰汽車有限公司邱│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西│109年9月20日│20,000元│AI0000000││││創發│屯分行│││││├──┼─────────┼─────────┼──────┼──────┼──────┼──┤│010│傑泰汽車有限公司邱│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西│109年3月20日│13,000元│AI0000000││││創發│屯分行│││││├──┼─────────┼─────────┼──────┼──────┼──────┼──┤│011│傑泰汽車有限公司邱│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西│109年7月20日│20,000元│AI0000000││││創發│屯分行│││││├──┼─────────┼─────────┼──────┼──────┼──────┼──┤│012│傑泰汽車有限公司邱│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西│109年9月20日│13,000元│AI0000000││││創發│屯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