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簡上字第28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8月26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簡上字第288號上訴人 米其林忠欣 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Mathi.訴訟代理人 張宸浩 律師
許文哲 律師被上訴人泛太資訊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 王朝陽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候核辦。
中華民國99年8月26日
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丁蓓蓓
法官郭美杏法官黃書苑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9年8月26日
書記官蔡月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