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司票字第65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司票字第65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1月15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票字第651號聲請人展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藝祥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藝祥資訊工程有公司)、乙○○、丙○○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釋明相對人藝祥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藝祥資訊工程有公司)、乙○○、丙○○之正確地址,並提出其最新公司登記資料、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1月15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曹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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