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審附民字第80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6月28日
裁判案由:毀棄損壞附帶民訴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審附民字第806號原告韓毅被告 蔣雨諺 上列被告因本院108年度審易字第436號(業經改以簡易判決處刑,案號為108年度審簡字第1118號)毀損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6月28日
刑事第二十一庭審判長法官呂政燁
法官朱家毅法官周泰德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怡君中華民國10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