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307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1月19日
裁判案由:搶奪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3075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簡俊銘上列被告因搶奪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1年1月19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劉敏芳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淑華中華民國101年1月19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307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1月19日
裁判案由:搶奪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3075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簡俊銘上列被告因搶奪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1年1月19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劉敏芳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淑華中華民國10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