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司票字第1307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9月13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司票字第13077號聲請人捷航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金克恕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 顧傳德 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釋明票號0000000之本票票面金額及請求金額。中華民國101年9月13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林嘉怡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司票字第1307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9月13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司票字第13077號聲請人捷航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金克恕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 顧傳德 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釋明票號0000000之本票票面金額及請求金額。中華民國101年9月13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林嘉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