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附民字第73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附民字第73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2月24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字第731號原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法定代理人 黃振興 被告 陳文吉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易字第1301號竊盜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4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梁義順
法官徐啓惟法官宋庭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4日
書記官陳秀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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