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刑移調字第103號民事調解筆錄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0月14日
裁判案由:聲請調解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0年度刑移調字第103號聲請人 鄭雯欣 相對人 顏志行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調解事件,本判決如下:
主文中華民國110年10月14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傅伊君
法官傅伊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書記官李勻淨中華民國110年10月14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刑移調字第103號民事調解筆錄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0月14日
裁判案由:聲請調解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0年度刑移調字第103號聲請人 鄭雯欣 相對人 顏志行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調解事件,本判決如下:
主文中華民國110年10月14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傅伊君
法官傅伊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書記官李勻淨中華民國11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