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度審訴字第375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審訴字第375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4月15日

裁判案由:違反藥事法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0年度審訴字第375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趙鄧阿金妹上列被告因違反藥事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9年度偵字第30485號),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進行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告知簡式審判程序意旨,並聽取公訴人及被告之意見後,本院合議庭裁定改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茲判決如下:
主文趙鄧阿金妹明知為禁藥而販賣,處有期徒刑柒月,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趙鄧阿金妹明知未經核准不得販賣禁藥,為獲取不法利益,竟基於販賣禁藥之犯意,於民國99年11月間某日,自某姓名年籍不詳之泰國籍成年人處,購得如附表所示之藥品(起訴書誤載含扣案之真珠美容膏6包、灼膚星乳膏1條、薄荷棒
1罐,業經蒞庭檢察官當庭變更)後,再自同年月7日起,在桃園縣平鎮市○○路○○○號前「忠貞市場」內,出售上開藥品予不特定人牟利。嗣於同年月9日中午12時30分許,在上址處為警查獲,並扣得前開藥品,始悉上情。
二、證據名稱:㈠被告趙鄧阿金妹於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中之自白。
㈡桃園縣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
1份、扣案物品照片4張、桃園縣政府衛生局(南區稽查分隊)藥政工作稽查紀錄表、代保管條、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扣押物品清單各1份、桃園縣政府衛生局99年11月18日桃衛藥字第0990021627號函、桃園縣政府衛生局99年12月24日桃衛藥字第0990092164號函各1紙、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99年12月14日FDA研字第0990072056號函檢附「雅倩泰國正庄珍珠美容膏-袋裝及盒裝」乙案之檢驗報告書1份。
㈢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
三、應適用之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273條之1第1項、第
310條之2、第454條第1項,藥事法第83條第1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38條第1項第2款。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補提理由書狀於本院,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
本案經檢察官王碩志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00年4月15日
刑事庭法官潘怡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施春祝中華民國100年4月15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依據之法條:
藥事法第83條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百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第1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第1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
┌──┬───────┬─────┐│編號│藥品│數量│├──┼───────┼─────┤│1│青龍膏│1瓶│├──┼───────┼─────┤│2│跌打腫痛青龍膏│9瓶│├──┼───────┼─────┤│3│BurnolPlus│2條│├──┼───────┼─────┤│4│牛寶膠囊│4罐│├──┼───────┼─────┤│5│三體牛鞭│4罐│├──┼───────┼─────┤│6│大和興白花油│1瓶│├──┼───────┼─────┤│7│小和興白花油│3瓶│├──┼───────┼─────┤│8│五蜈蚣止咳丸│10包│├──┼───────┼─────┤│9│白上標油膏│8瓶│├──┼───────┼─────┤│10│衛生油│3盒│├──┼───────┼─────┤│11│猴桃標白花油│2盒│├──┼───────┼─────┤│12│大上標油│4罐│├──┼───────┼─────┤│13│小上標油│4罐│├──┼───────┼─────┤│14│大Mentholatum│3盒│├──┼───────┼─────┤│15│虎標萬金油│12罐│├──┼───────┼─────┤│16│青草藥│1條│├──┼───────┼─────┤│17│雙蝦標藥油│2條│├──┼───────┼─────┤│18│五塔油│17盒│├──┼───────┼─────┤│19│Zam-Buk│6盒│├──┼───────┼─────┤│20│保心安油│1罐│├──┼───────┼─────┤│21│大癬藥膏│1盒│├──┼───────┼─────┤│22│黃道益活絡油│1盒│├──┼───────┼─────┤│23│正紅花油│2罐│├──┼───────┼─────┤│24│正骨水│2罐│├──┼───────┼─────┤│25│小Mentholatum│3盒│├──┼───────┼─────┤│26│金杯油│5盒│├──┼───────┼─────┤│27│Counterpain│2條│││Cool││├──┼───────┼─────┤│28│五塔標行軍散│10罐│├──┼───────┼─────┤│29│通鼻器│5個│├──┼───────┼─────┤│30│荳蔻膏│1罐│├──┼───────┼─────┤│31│Geliga│1罐│├──┼───────┼─────┤│32│小癬藥膏│6罐│├──┼───────┼─────┤│33│消炎藥│7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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