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智單聲沒字第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8月02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2年度智單聲沒字第1號聲請人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范慈芳上列聲請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案件(112年度執聲字第615號,偵查案號:111年度偵續字第5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其餘聲請駁回。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范慈芳因違反商標法案件,業經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下稱新竹地檢署)檢察官以111年度偵續字第53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本案扣得被告所有如附表所示之物,係侵害商標權之物;另扣案之新臺幣(下同)2,000元係被告為本案犯行之犯罪所得,爰依刑法第40條第2項、商標法第98條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項定有明文。所謂「專科沒收之物」,係指雖非違禁物,然其性質不宜任令在外流通,如偽造之印章、印文、有價證券、信用卡、貨幣等是(刑法第40條立法理由參照)。復對照刑法第200條、第205條、第219條等規定,所謂「專科沒收之物」,應係指法文有規定「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之「絕對義務沒收」者而言。而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為商標法第98條所明定,該等物品即係絕對義務沒收之物,要屬刑法第40條第2項所稱之專科沒收之物,檢察官自得依法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三、經查:㈠被告范慈芳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新竹地檢署檢察官以111年
度偵續字第53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並於民國112年4月25日緩起訴期間屆滿未經撤銷等情,有該緩起訴處分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53號偵續卷第11頁至第12頁背面;本院卷第7頁至第8頁)。而本案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保管字號:111年度保字第117號),經鑑定結果確屬仿冒品,有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商標單筆詳細報表11份、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資料檢索服務4份、國際影視有限公司鑑定報告書、美商史坦巴克斯公司鑑定報告、寶立行銷股份有限公司鑑定報告、冠群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鑑定意見書各1份(10535號偵卷第20頁至第23頁之1、第25頁至第33頁、第34頁至第37頁、第40頁、第52頁至第60頁、第64頁、第68頁至第71頁、第73頁、第77頁至第78頁、第80頁至第81頁),堪認均屬侵害商標權之物品無訛,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應依商標法第98條規定宣告沒收之,核屬刑法第40條第2項所稱「專科沒收之物」,是聲請人就上開扣案物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經核於法並無不合,應予准許。㈡另扣案之2,000元,固係被告於警詢中提出,且供稱為上開犯
行之犯罪所得等語(10535號偵卷第11頁),惟被告業與被害人美商史坦巴克斯公司於110年11月23日達成和解,且賠償所約定之和解金額3萬元等情,有刑事陳報狀1份附卷可考(10535號偵卷第99頁至第100頁),是以,本案倘為諭知沒收被告之犯罪所得,將使被告除賠償被害人之損害外,又須將其犯罪所得財物提出供沒收執行,將使其面臨重複追償之不利益,爰依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規定,就上開扣案之犯罪所得2,000元不予宣告沒收,是此部分聲請應予駁回。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55條之36第2項,商標法第98條,刑法第11條、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2年8月2日
刑事第八庭法官崔恩寧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112年8月2日
書記官陳旎娜附表編號物品名稱數量商標權人註冊/審定號註冊公告日期/專用期限(民國)1仿冒哆啦A夢商標保護貼8件日商小學館集英社製作股份有限公司第00000000號91年2月16日/120年5月31日第00000000號107年11月16日/117年11月15日2仿冒哆啦A夢商標保護殼6件3仿冒哆啦A夢商標固線器9件4仿冒蠟筆小新商標保護殼41件日商雙葉社股份有限公司第00000000號106年6月16日/116年6月15日第00000000號99年8月16日/119年8月15日5仿冒蠟筆小新商標吊繩3件6仿冒星巴克商標耳機套8件美商史坦巴克斯公司第00000000號104年9月16日/114年9月15日7仿冒星巴克商標保護貼5件第00000000號103年5月16日/113年5月15日第0000000號94年7月16日/114年7月15日第00000000號103年8月1日/113年7月31日8仿冒Champion商標保護殼16件HBI品牌服裝公司第00000000號69年7月1日/109年5月31日9仿冒Champion商標耳機套8件第00000000號80年10月16日/110年9月12日第00000000號88年3月16日/114年1月31日第00000000號104年4月1日/114年3月31日10仿冒Supreme商標保護殼10件美商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第00000000號102年8月1日/112年7月31日11仿冒Supreme商標保護貼4件第00000000號(分割前第000000000號)105年12月16日/115年12月15日12仿冒Supreme商標吊飾4件第00000000號(分割前第000000000號)105年5月1日/115年4月30日13仿冒Supreme商標耳機套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