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7年度聲字第1004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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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7年聲字第100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1月20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聲字第1004號聲請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
(現於臺灣臺中監獄執行中)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如附表一至五所示之罪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因竊盜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茲檢察官聲請就受刑人甲○○所犯上開各罪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
主文。中華民國97年11月20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王素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吳伊婷中華民國97年11月21日附表一:
┌─────┬──────┬──────┬──────┬──────┬──────┐│罪名│竊盜│竊盜│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96年10月14日│96年10月15日│96年11月4日│96年11月6日│96年7月至96│││││││年11月13日間│├─────┼──────┼──────┼──────┼──────┼──────┤│偵查機關│雲林地檢96年│雲林地檢96年│雲林地檢97年│雲林地檢97年│雲林地檢97年││年度案號│偵字第5367號│偵字第5367號│偵字第185號│偵字第185號│偵字第941、│││││││942、943、│││││││1001號│├──┬──┼──────┼──────┼──────┼──────┼──────┤││法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最後├──┼──────┼──────┼──────┼──────┼──────┤│事實│案號│96年度易字第│96年度易字第│97年度易字第│97年度易字第│97年度易字第││審││665號│665號│66號│66號│219號││├──┼──────┼──────┼──────┼──────┼──────┤││判決│96年12月12日│96年12月12日│97年3月10日│97年3月10日│97年4月21日│││日期││││││├──┼──┼──────┼──────┼──────┼──────┼──────┤││法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確定├──┼──────┼──────┼──────┼──────┼──────┤││案號│96年度易字第│96年度易字第│97年度易字第│97年度易字第│97年度易字第││判決││665號│665號│66號│66號│219號││├──┼──────┼──────┼──────┼──────┼──────┤││確定│96年12月31日│96年12月31日│97年3月31日│97年3月31日│97年5月15日│││日期││││││└──┴──┴──────┴──────┴──────┴──────┴──────┘附表二:
┌─────┬──────┬──────┬──────┬──────┬──────┐│罪名│竊盜│竊盜│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10月│├─────┼──────┼──────┼──────┼──────┼──────┤│犯罪日期│96年9月至96│96年9月至96│96年9月至96│96年10月11日│96年10月14日│││年11月13日間│年11月13日間│年11月13日間│││├─────┼──────┼──────┼──────┼──────┼──────┤│偵查機關│雲林地檢97年│雲林地檢97年│雲林地檢97年│雲林地檢97年│雲林地檢97年││年度案號│偵字第941、│偵字第941、│偵字第941、│偵字第941、│偵字第941、│││942、943、│942、943、│942、943、│942、943、│942、943、│││1001號│1001號│1001號│1001號│1001號│├──┬──┼──────┼──────┼──────┼──────┼──────┤││法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最後├──┼──────┼──────┼──────┼──────┼──────┤│事實│案號│97年度易字第│97年度易字第│97年度易字第│97年度易字第│97年度易字第││審││219號│219號│219號│219號│219號││├──┼──────┼──────┼──────┼──────┼──────┤││判決│97年4月21日│97年4月21日│97年4月21日│97年4月21日│97年4月21日│││日期││││││├──┼──┼──────┼──────┼──────┼──────┼──────┤││法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確定├──┼──────┼──────┼──────┼──────┼──────┤││案號│97年度易字第│97年度易字第│97年度易字第│97年度易字第│97年度易字第││判決││219號│219號│219號│219號│219號││├──┼──────┼──────┼──────┼──────┼──────┤││確定│97年5月15日│97年5月15日│97年5月15日│97年5月15日│97年5月15日│││日期││││││└──┴──┴──────┴──────┴──────┴──────┴──────┘附表三:
┌─────┬──────┬──────┬──────┬──────┬──────┐│罪名│竊盜│竊盜│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96年10月15日│96年10月27日│96年10月底至│96年11月1日│96年11月1日│││││11月13日間某│││││││日│││├─────┼──────┼──────┼──────┼──────┼──────┤│偵查機關│雲林地檢97年│雲林地檢97年│雲林地檢97年│雲林地檢97年│雲林地檢97年││年度案號│偵字第941、│偵字第941、│偵字第941、│偵字第941、│偵字第941、│││942、943、│942、943、│942、943、│942、943、│942、943、│││1001號│1001號│1001號│1001號│1001號│├──┬──┼──────┼──────┼──────┼──────┼──────┤││法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最後├──┼──────┼──────┼──────┼──────┼──────┤│事實│案號│97年度易字第│97年度易字第│97年度易字第│97年度易字第│97年度易字第││審││219號│219號│219號│219號│219號││├──┼──────┼──────┼──────┼──────┼──────┤││判決│97年4月21日│97年4月21日│97年4月21日│97年4月21日│97年4月21日│││日期││││││├──┼──┼──────┼──────┼──────┼──────┼──────┤││法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確定├──┼──────┼──────┼──────┼──────┼──────┤││案號│97年度易字第│97年度易字第│97年度易字第│97年度易字第│97年度易字第││判決││219號│219號│219號│219號│219號││├──┼──────┼──────┼──────┼──────┼──────┤││確定│97年5月15日│97年5月15日│97年5月15日│97年5月15日│97年5月15日│││日期││││││└──┴──┴──────┴──────┴──────┴──────┴──────┘附表四:
┌─────┬──────┬──────┬──────┬──────┬──────┐│罪名│竊盜│竊盜│毒品危害防制│竊盜│竊盜│││││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10月│├─────┼──────┼──────┼──────┼──────┼──────┤│犯罪日期│96年11月9日│96年9月3日│96年11月11日│96年10月22日│96年11月11日│││││、13日│││├─────┼──────┼──────┼──────┼──────┼──────┤│偵查機關│雲林地檢97年│雲林地檢96年│雲林地檢97年│雲林地檢96年│雲林地檢96年││年度案號│偵字第941、│偵字第5325號│毒偵字第83、│偵字第6009號│偵字第6009號│││942、943、││257號│││││1001號│││││├──┬──┼──────┼──────┼──────┼──────┼──────┤││法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臺南高分院│臺南高分院││最後├──┼──────┼──────┼──────┼──────┼──────┤│事實│案號│97年度易字第│96年度虎簡字│97年度易字第│97年度上訴字│97年度上訴字││審││219號│第570號│359號│第507號│第507號││├──┼──────┼──────┼──────┼──────┼──────┤││判決│97年4月21日│97年5月6日│97年6月16日│97年6月19日│97年6月19日│││日期││││││├──┼──┼──────┼──────┼──────┼──────┼──────┤││法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雲林地院│臺南高分院│臺南高分院││確定├──┼──────┼──────┼──────┼──────┼──────┤││案號│97年度易字第│96年度虎簡字│97年度易字第│97年度上訴字│97年度上訴字││判決││219號│第570號│359號│第507號│第507號││├──┼──────┼──────┼──────┼──────┼──────┤││確定│97年5月15│97年5月26日│97年7月28日│97年7月17日│97年7月17日│││日期││││││└──┴──┴──────┴──────┴──────┴──────┴──────┘附表五:
┌──────┬──────┬───────┬───────┬───────┐│罪名│竊盜│竊盜│妨害公務│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96年11月13日│96年11月13日下│96年11月12日│96年11月1日│││中午│午│││├──────┼──────┼───────┼───────┼───────┤│偵查機關│雲林地檢96年│雲林地檢96年│雲林地檢96年│雲林地檢97年偵││年度案號│偵字第6009號│偵字第6009號│偵字第6009號│字第3427號│├───┬──┼──────┼───────┼───────┼───────┤││法院│臺南高分院│臺南高分院│臺南高分院│雲林地院││最後├──┼──────┼───────┼───────┼───────┤││案號│97年度上訴字│97年度上訴字│97年度上訴字│97年度簡字第74││││第507號│第507號│第507號│號││事實審├──┼──────┼───────┼───────┼───────┤││判決│97年6月19日│97年6月19日│97年6月19日│97年8月15日│││日期│││││├───┼──┼──────┼───────┼───────┼───────┤││法院│臺南高分院│臺南高分院│臺南高分院│雲林地院││確定├──┼──────┼───────┼───────┼───────┤││案號│97年度上訴字│97年度上訴字│97年度上訴字│97年度簡字第74││││第507號│第507號│第507號│號││判決├──┼──────┼───────┼───────┼───────┤││確定│97年7月17日│97年7月17日│97年7月17日│97年9月1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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