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73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73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9月30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736號原告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鍾隆毓 上訴人與 陳鉁榛陳鶯升陳秋如 間因102年度訴字第736號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新台幣753,492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12,39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9月30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謝雨真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9月30日
書記官解景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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