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原交易字第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7月15日
裁判案由:過失傷害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原交易字第1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王金英選任辯護人張景堯律師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1年7月15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賴建旭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7月15日
書記官陳雅惠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原交易字第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7月15日
裁判案由:過失傷害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原交易字第1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王金英選任辯護人張景堯律師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1年7月15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賴建旭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7月15日
書記官陳雅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