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侵附民字第8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侵附民字第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3月02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罪附帶民訴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09年度侵附民字第8號原告3429-108074(年籍詳卷)兼上一人法定代理人3429-108074D(年籍詳卷)
3429-108074B(年籍詳卷)共同訴訟代理人 丁福慶 律師複代理人 陳智勇 律師被告3429-108074C(年籍詳卷)上被告因本院109年度侵訴字第14號妨害性自主罪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而因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3月2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李殷君
法官姚念慈法官林鈺珍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葉潔如中華民國11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