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500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聲字第500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2月16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聲字第5008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陳瑞鑫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0年度執聲字第368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陳瑞鑫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年捌月。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陳瑞鑫前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經法院判決確定如附表編號1至8所示,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等語。
二、經查:受刑人如附表編號1至8所示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犯行,業經本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罪刑確定,有各該刑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本院審核認其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刑。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12月16日
刑事第十五庭法官林美玲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黃珮華中華民國100年12月16日附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1月│有期徒刑7年10月│├────────┼────────┼────────┼────────┤│犯罪日期│100.3.6│100.1.24│100.2.17│├────────┼────────┼────────┼────────┤│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臺中地檢100年度│臺中地檢100年度││年度案號│毒偵字第1437號│毒偵字第381號│偵字第5980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最後├────┼────────┼────────┼────────┤│事實審│案號│100年度訴字第│100年度訴字第│100年度訴字第││││1365號│1763號│1239號││├────┼────────┼────────┼────────┤││判決│100.7.13│100.8.10│100.9.6│││日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確定│案號│100年度訴字第│100年度訴字第│100年度訴字第││判決││1365號│1763號│1239號││├────┼────────┼────────┼────────┤││判決│100.8.8│100.9.5│100.9.26│││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0年度│臺中地檢100年度│臺中地檢100年度│││執字第10078號│執字第11177號│執字第12163號│└────────┴────────┴────────┴────────┘┌────────┬────────┬────────┬────────┐│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11月│有期徒刑7年10月│有期徒刑7年11月│││││(聲請書誤為7年10│││││月│├────────┼────────┼────────┼────────┤│犯罪日期│100.2.17│100.2.17│100.2.17│├────────┼────────┼────────┼────────┤│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臺中地檢100年度│臺中地檢100年度││年度案號│偵字第5980號│偵字第5980號│偵字第5980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最後├────┼────────┼────────┼────────┤│事實審│案號│100年度訴字第│100年度訴字第│100年度訴字第││││1239號│1239號│1239號││├────┼────────┼────────┼────────┤││判決│100.9.6│100.9.6│100.9.6│││日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確定│案號│100年度訴字第│100年度訴字第│100年度訴字第││判決││1239號│1239號│1239號││├────┼────────┼────────┼────────┤││判決│100.9.26│100.9.26│100.9.26│││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0年度│臺中地檢100年度│臺中地檢100年度│││執字第12163號│執字第12163號│執字第12163號│└────────┴────────┴────────┴────────┘┌────────┬────────┬────────┬────────┐│編號│7│8││├────────┼────────┼────────┼────────┤│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11月│有期徒刑7年11月│││││(聲請書誤載為7│││││年10月)││├────────┼────────┼────────┼────────┤│犯罪日期│100.3.6│100.3.6││├────────┼────────┼────────┼────────┤│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臺中地檢100年度│││年度案號│偵字第5980號│偵字第5980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最後├────┼────────┼────────┼────────┤│事實審│案號│100年度訴字第│100年度訴字第│││││1239號│1239號│││├────┼────────┼────────┼────────┤││判決│100.9.6│100.9.6││││日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確定│案號│100年度訴字第│100年度訴字第│││判決││1239號│1239號│││├────┼────────┼────────┼────────┤││判決│100.9.26│100.9.26││││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0年度│臺中地檢100年度││││執字第12163號│執字第1216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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