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度易字第298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易字第298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2月30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易字第2985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於臺灣臺北監獄執行中)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12月30日
刑事第十七庭法官曾正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田世杰中華民國98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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