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259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訴字第259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2月10日

裁判案由:代位分割遺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訴字第2592號原告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萬泰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魏寶生 訴訟代理人 林紀威
王清華 吳玉玲 林盟凱 被告 許哲豪
許國英 許國敏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代位分割遺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0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歐陽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0日
書記官徐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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