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除字第168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9年度除字第1688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80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9年7月1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9年8月31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歐陽漢菁┌─────────────────────────────────────────────┐│附表:99年度除字第1688號│├──┬─────────┬─────────────┬───────────┬──┬───┤│編號│發行公司│受益憑證名稱│受益憑證號碼│張數│單位數│├──┼─────────┼─────────────┼───────────┼──┼───┤│001│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萬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01-D0-00-0000000-0│1│1000│││託股份有限公司│││││├──┼─────────┼─────────────┼───────────┼──┼───┤│002│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萬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01-D0-00-0000000-0│1│1000│││託股份有限公司│││││├──┼─────────┼─────────────┼───────────┼──┼───┤│003│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萬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01-D0-00-0000000-0│1│1000│││託股份有限公司│││││├──┼─────────┼─────────────┼───────────┼──┼───┤│004│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萬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01-D0-00-0000000-0│1│1000│││託股份有限公司│││││├──┼─────────┼─────────────┼───────────┼──┼───┤│005│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萬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01-D0-00-0000000-0│1│1000│││託股份有限公司│││││├──┼─────────┼─────────────┼───────────┼──┼───┤│006│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精選二十證券投資信託基金│01-D0-00-0000000-0│1│418.5│││託股份有限公司│││││└──┴─────────┴─────────────┴───────────┴──┴───┘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9年8月31日
書記官吳貞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