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亡字第7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1月25日
裁判案由:死亡宣告(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亡字第78號聲請人 楊進王 相對人 楊振江 上列聲請人聲請死亡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一、准對失蹤人楊振江(男,民國00年0月0日生,最後戶籍址:臺中市○區○○路00號之1,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為宣告死亡之公示催告。
二、該失蹤人應於本公示催告公告之翌日起七個月內,向本院陳報現尚生存,如不陳報,本院將宣告其為死亡。
三、無論何人,凡知該失蹤人之生死者,均應於上開期間內,將其所知之事實,陳報本院。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5日
家事法庭法官顏銀秋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0年11月25日
書記官王綉玟